今兒個杜姊姊與杜妹妹到了美國的法院,而且竟然不是以證人的身份,而是咱們
杜姊姊犯了"超速"這個罪,必需到法庭去認罪並且接受去上道路講習的課,駕照
上才不會有記錄而影響明年的保費。誇張吧~台灣人誰沒超速過,誰因此去過法
庭??杜姊姊可不是飆車,而是類似在直直都沒車的大馬路上限速個30之類的,她
給人家開了50多,就被交通警察跟蹤了很久,哈哈~
我們被發九點半的"通告",因為一些小事耽擱了遲到個十分鐘吧,裡面已經坐滿
了人。法官真的有穿黑袍,大家跟他講話也真的要說"yes sir!"跟電視還挺像的
呢!只是今天被審的犯人,犯的大多是超速啦~溜狗沒綁繩子啦之類的罪。觀察
了一下別人被審問的過程,最後終於輪到杜姊姊了....
法官:speedy? "你超速嗎?"
杜姊姊:yes~ "對"
法:u gilty or not guilty "你覺得你有罪嗎"
杜:guilty "有罪" (此時配合上後悔的表情)
法官:please raise ur right hand xxx "請發誓" (這時就要舉手發誓)
警察(抓杜姊姊那位):nothing unusual "沒什麼特別的
she speed when she on her way to work 她在她上班途中超速"
法官:do u have something to say? "妳有什麼要辯解的嗎?"
杜姊姊:no~ "沒有"
法官:do u want to go to bla bla bla "你要去參加道路講習嗎"
杜姊姊:yes~ "好阿"
於是法官就給了杜姊姊一張上課的文件,結束~~~
就這樣不到三十秒的過程,我們卻等了半個多小時,原因是美國人有夠厲害,超
速好像被冤枉了什麼滔天大罪,不但辯解一堆,還有人不知道哪來的"證據"勒~~~
我說是不是這樣嘛~~~美 國 人 真 誇 張~
對了!本來想拍拍照的,沒想到不要說數位相機,我們在一進門被安檢時,就因為
手機有照相功能而被迫拿回車上放了。大家只好自行想像囉~~
- 留言者: 小阿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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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6-03-23 05:36:26
- 留言者: 美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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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6-03-23 05:38:32
- 留言者: soph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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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6-03-23 17:34:17
美姨真是奉行the early bird catches the worm.
- 留言者: bipay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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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6-03-23 17:58:22
嚇我ㄧ跳!
誰這麼大的膽子 敢用我的名留言........
這麼早 五點多
我這兩天唇皰疹泡出來了
已經兩三年沒冒了
只因為那兩天太早起....
這代表什麼咧?老天爺叫我多睡點!!哈哈
講主題~
你們杜家姐妹還真深入美國的生活
連法院都去了!
阿嬤曾經為了要去法院
批批抖了好多天
阿嬤說 因為她很怕法官!!
原來阿嬤除了怕舅舅
還會怕別的耶!!
- 留言者: soph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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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6-03-23 18:42:26
長皰疹要吃維他命b群 很有效
- 留言者: lisamedusa
- Email: lisamedusa@msn.com
- 網址:
- 日期: 2006-03-27 03:32:29
- 留言者: skategirl310
- Email: skategirl0310@hotmail.com
- 網址: 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skategirl310
- 日期: 2006-03-30 16:02:48
那要罰錢ㄇ??
齁.....到也是一個新奇的經驗阿~~
哈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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